《中国金融》|陈阳:做足做优自贸港金融功能27
来源:《中国金融》2022年第10期 《中国金融》|陈阳:做足做优自贸港金融功能作者|陈阳「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2年第10期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事业顺利开局,蓬勃展开。以聚焦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要义的自贸港金融功能,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鲜明特征。近年来,海南金融业加速制度集成创新,努力夯实金融业发展基础,自贸港金融功能正在不断形成、持续强化和全面凸显,中国金融开放创新“海南样板”的雏形正在展现。 自贸港金融功能的科学内涵与重要意义 自贸港金融功能的科学内涵 首先,自贸港金融功能的本质是实现跨境资金自由流动。纵览全球先进自贸港及其发展历程,追求更高水准的开放发展和交易自由是共性所在,而资金自由流动则是自贸港与全球市场范围内一切生产和交易行为的底层逻辑。自贸港金融功能,即自贸港所特有并服务和保障自贸港建设的一种金融属性和功能,是一系列匹配最高水平自贸港开放形态的金融制度安排和规则体系的系统集成,也是自贸港总体战略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的具体映射。 其次,自贸港金融功能是中国特色海南自贸港制度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金融业在自贸港建设中居于基础性、关键性地位,它既是自贸港的具体产业形态,也是对外开放的关键路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所赋予的“五大自由便利和一个有序流动”中,金融业在贸易、投资和跨境资金流动等领域发挥着基础性支撑作用。 最后,自贸港金融功能拥有高度开放、自由便利、高效安全三大显著特征。自贸港金融功能以开放、跨境为关键要领,区别于国内省区市金融功能。自贸港金融功能以高度开放的姿态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平滑制度差异所带来的交易障碍;以自由便利融通全球要素市场,提升国际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和交易效率;以高效安全管控各类交易风险,维护国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做足做优自贸港金融功能的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海南“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其中,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要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通过更加开放的金融改革政策,做足做优自贸港金融功能,进一步推动我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拓展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扩大我国在国际经贸合作新秩序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二是实施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建设中国特色海南自贸港的关键支撑。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试验高水平开放政策的独特优势。通过建设高效便捷、自由便利、稳定有序的高质量金融业,做足做优自贸港金融功能,能够有效加速海南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切实推动以融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释放海南金融政策红利,助力高水平海南自贸港建设。 三是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点作用,融入全球市场的必备条件。海南是全球资本投资中国、共享中国改革发展成果的“登陆点”,也是中国企业寻求全球合作伙伴的“出海口”,是中国市场与全球市场的共同舞台。通过抢抓RCEP、CPTPP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优化海南金融开放型、国际化营商环境,做足做优自贸港金融功能,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挥好海南自贸港内引外联和开放“桥头堡”的重要作用。 海南做足做优自贸港金融功能的探索与实践 实施具有比较优势的跨境投融资新政策。海南先后颁布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相较于其他地区,海南QFLP政策具有不设联审机制、准入门槛全国最低、内外资无差别待遇、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优惠政策力度大等诸多优势,海南QDLP政策具有企业准入门槛低、投向范围广、对单家基金管理企业的额度或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不做限制、允许试点企业内部额度灵活调剂等一系列特点。 跨境投融资“高速公路”建设成效显著。海南QFLP和QDLP试点以来,政策吸引力强,市场反响热烈,投资者云集。截至2022年1月末,海南辖内已落地QFLP基金50只,注册资本共计57.9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8.4亿美元;QFLP基金管理企业16家,注册资本共计4.4亿美元,累计跨境流入669.5万美元。2021年4月QDLP试点以来,共批复37家试点企业和49.9亿美元试点额度,已有2家试点企业共计发行5只试点基金,总规模为1.3亿美元,运行情况良好。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显著提升,9家涉外企业累计办理399笔融资业务,合计4995万美元;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的企业21家,合计64亿美元。 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实现爆发式增长。2021年海南省新型离岸贸易总额达到74.8亿美元,超过2019年全年贸易收支总额45倍。支持洋浦离岸贸易发展“十条举措”落地实施,“洋浦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先行区”已挂牌。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和洋浦全球贸易商计划,企业最低可以享受10.8%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对于吸引众多大型贸易企业入驻海南,促进贸易商和企业总部加速集聚,加快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持续创新发展,推动海南特色产业融入全球供应链体系,建设区域性贸易中心,提升海南自贸港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发挥了有力推动作用。 跨境资金流动更加自由便利。FT账户业务规模大幅增长,2021年FT账户收支1557.6亿元,是2020年的3.1倍。2022年1~2月,海南通过FT账户发生收支折合人民币270.8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44.4倍。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持续扩面提质增效,辖内试点银行和企业分别由1家和5家增长至3家和16家。 人民币跨境使用快速增长。2021年,全省人民币跨境收付额为558.6亿元,同比增长近50%,跨境贸易和直接投资领域人民币结算占比超过20%。 打造中国金融开放创新“海南样板”的行动举措 围绕中心,畅通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相匹配的高效率跨境资金自由流动体系。一是全力以赴备战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强化跨境资金自由流动软硬件建设,做好金融风险压力测试。二是以国内现有本外币账户和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强化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构建海南金融对外开放基础平台。三是推动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化,着重实现跨境支付、交易、结算更加自由便捷,持续壮大海南自贸港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体量和规模。 夯实基础,构建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组织体系。一是积极吸引内外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公募基金等优质持牌金融机构落地,推动设立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加紧推动一批重点金融项目落地,加快补齐金融机构和产品业态短板,提升金融业整体实力和跨境金融服务能力。二是大力引进国际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完善自贸港金融发展生态和外向型产业链服务链,努力形成牌照齐全、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国际化水平高的自贸港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创新引领,完善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集成创新体系。一是紧紧围绕海南“3+1”重点产业及省内重点园区,充分挖掘并用足用好资源禀赋、产业政策等比较优势,积极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涉海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务,在更多后发领域和细分市场中寻找差异化发展定位,突出海南印记,贴紧海南标签,形成海南特色。二是抢抓碳金融发展新机遇,推进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有实质项目落地,构建全省绿色低碳金融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数据资产交易。三是创新开展跨境资产管理、跨境资产转让等开放型业务,提升金融市场开放水平。四是继续推动基础设施和住房租赁领域公募REITs发展。 要素驱动,加快与国际惯例和交易规则相接轨的要素市场国际化建设。一是持续加快重点金融基础设施和交易场所建设,依法依规加快建设海南国际衍生品清算所、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等,推进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和大宗商品等交易场所国际化发展。二是提升要素市场交易品种和产品类型的国际化水平,丰富国际化交易品种,逐步推动与境外交易场所实现产品互挂,并支持以人民币或者其他的多币种计价。三是提升要素市场交易主体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非居民投资者参与海南交易场所交易制度,持续扩大交易规模和国际市场影响力。四是提升要素市场交易规则的国际化水平,加快推动与国际上成熟的交易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易场所等的规则对接与互联互通。 对标国际,打造与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相对接的金融法治体系和营商环境。一是用足用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授权及调法调规授权,围绕金融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开展更多创新性、突破性地方金融立法工作。二是加快实施金融营商环境优化工程,聚焦金融企业落地、展业与发展壮大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持续压缩业务办理时限,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体验,有效减轻金融企业制度成本,切实让境内外市场主体享受到自贸港特有的政策红利,并确保政策稳定性,努力营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高效率、可预期的自由贸易港金融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内引外联,强化与RCEP、CPTPP及全球主要经济体金融市场的联动合作。一是加快“请进来”,推动RCEP协议在金融领域落地实施,依托自贸港和我国内地庞大的市场优势,深化跨境全产业链金融合作,加快发展跨境ESG投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跨境供应链金融、跨境财富管理等,增强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的国际化和包容性。二是鼓励“走出去”,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通过海南自贸港布局海外市场、拓展全球发展战略,抢抓国际市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中的新机遇。三是密切互联互通合作纽带,借助博鳌亚洲论坛、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等多重载体,建立常态化对话交流机制,构建多边金融开放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共商共建共赢。 人才支撑,拓展与全球金融市场相链接的国际化金融人才队伍。一是持续扩大金融人才规模,特别是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拥有国际视野的金融人才引进力度,为自贸港储备更多金融力量。二是加强国际金融人才合作交流,通过跨境培训、远程交流等形式,提升海南本地金融机构开展国际金融业务能力。三是完善金融人才培养服务体系,持续优化金融人才服务环境,让更多的境内外金融人才在海南获得价值感、收获感、幸福感与归属感。 守住底线,全力以赴统筹好金融发展与安全。一是充分发挥现有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探索构建自贸港框架下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地方监管机构、专职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密切金融监管协调联动与协作分工,完善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业务发展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协作机制,协同做好金融突发事件、重要金融风险应对以及重大监管措施落地等工作,着力提升自贸港整体金融监管效能。二是稳妥有序做好省内重点企业、高风险金融机构等风险化解和后续处置工作。三是推进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在跨境资金流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跨境非法金融活动等方面的监管协同,共同构筑区域性金融安全屏障。四是加大监管科技赋能,依托资金流信息监测管理系统和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监管科技手段应用力度,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精准识别、快速预警和科学处置,进一步织牢织密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